目前分類:商業模式 (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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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筆者所觀察到的是第三種商業模式比較特別,他屬於工具型的應用,並且是提供APP開發者使用。例如,廣告工具Admob提供APP開發者廣告的抽成,開發者只須在APP中埋入廣告原始碼,不需要自己去拉廣告,就可以想有廣告收入。此外,電子書開發工具FlippingBook提供使用者方便的電子書製作流程,不須撰寫程式,只需要將每一頁掃描成PDF,或是利用FLASH製作的SWF檔案就可以自動轉換成電子書。

      這一類的平台工具使APP的進入門檻降低,讓向開發者收費,或透過廣告共享利益。使用此商業模式的好處是初期就可以獲得現金流的收入,雖無法如前述提出的第一種商業模式大海戰術般一夕爆紅,而且可能需要免費依客戶需求改良所推出的工具。但是,一旦獲得客戶青睞,就可以保有穩定的現金流量。如Google在Web早期的商業模式亦屬此種,因此筆者認為能夠有此體認,並且推出此種商業模式的開發商反而是後勁較強的公司,值得期待。

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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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 第二種獲利模式,就是雲端服務。目前雲端運算當紅,很多服務都喜歡跟雲端扯上邊,但我這邊要提出的有兩種,一種是原本在Web上已經有基礎的服務,現在增加手機版本。另一種是一開始規劃就是Web(含MAC、PC)、手機(含各家智慧型手機平台),甚至電視(常見於影音服務)都可以使用並同步的服務。

      前者例如FacebookGoogle搜尋等。後者例如DropboxEvernote等雲端硬碟、筆記本等服務。這些服務充分發揮手機的行動性,方便使用者做事的效率。獲利方式可能是先推出免費版本,然後再利用加值服務來賺錢。這一類的商業模式使用者的黏性很高,常常每天甚至每小時都會使用。掌握這些黏性高的會員,要開創其他獲利模式夜市大有可為。例如,中國大陸公司推出的打卡服務APP"街旁",聚集黏性高的會員之後,可跟商家合作推出優惠服務,讓路過的使用者得到優惠訊息,增加該商家的來客數。

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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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說起來,APP的崛起也是近幾年拜iPhone、iPad、Android Phone等新一代行動上網裝置普及所賜。由於市場潛力龐大,進入此領域者除新創公司外,既有的手機遊戲公司、手機圖鈴公司、手機影音內容公司,以及原本井水不犯河水的電腦軟體公司、電腦遊戲公司等都加入戰局。一時之間,彷彿發現新大陸一般,每個人都想要挖一點寶,佔據一塊地。然而,經營APP究竟應該以網路業思維(免費搶眼球),還是電信業思維(使用者付費)來作為商業模式,見仁見智。然筆者在此先整理目前可行的方案,以作為有志之士的參考。

      首先,以遊戲為例,真正付費下載遊戲者幾希矣。儘管智慧型手機使用人數眾多,但扣除越獄者、免費主義者,然後眾多遊戲廠商分食剩下的金額。唯一的勝出方式,就是遊戲海戰術。通常這些公司都是專業的遊戲製作公司,一個月可能推出為數不少的遊戲。然後,寄望其中一個遊戲可以賣得好。而且,只要一個遊戲賣得好,就可以彌補其他眾多賣不好的遊戲。這樣的經營手法就跟早期的電腦遊戲公司如初一轍,一但一款遊戲賣座,就可以藉由二代、三代、四代賺飽飽,再藉此培養出其他的遊戲金牛。

(未完待續)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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