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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  筆者所觀察到的是第三種商業模式比較特別,他屬於工具型的應用,並且是提供APP開發者使用。例如,廣告工具Admob提供APP開發者廣告的抽成,開發者只須在APP中埋入廣告原始碼,不需要自己去拉廣告,就可以想有廣告收入。此外,電子書開發工具FlippingBook提供使用者方便的電子書製作流程,不須撰寫程式,只需要將每一頁掃描成PDF,或是利用FLASH製作的SWF檔案就可以自動轉換成電子書。

      這一類的平台工具使APP的進入門檻降低,讓向開發者收費,或透過廣告共享利益。使用此商業模式的好處是初期就可以獲得現金流的收入,雖無法如前述提出的第一種商業模式大海戰術般一夕爆紅,而且可能需要免費依客戶需求改良所推出的工具。但是,一旦獲得客戶青睞,就可以保有穩定的現金流量。如Google在Web早期的商業模式亦屬此種,因此筆者認為能夠有此體認,並且推出此種商業模式的開發商反而是後勁較強的公司,值得期待。

(未完待續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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